1、法院在特定情况下,能对被执行人仅有的一套住房进行执行。按照法律规定,要是这房子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不过不能拍卖、变卖或者用来抵债。但是,唯一住房也不意味着绝对不能执行。
2、当这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法院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证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有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住房以及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对该房屋进行执行。像被执行人唯一的住房面积过大,或者进行了豪华装修,法院就可能会执行这套房子,之后会给被执行人提供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周转房,或者预留一定的租金。
3、若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变价款里扣除五到八年租金,法院同样能对这套唯一住房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