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口子还没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给未成年孩子掏抚养费,另一方完全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事儿。《民法典》明明白白写着,在婚姻持续期间,要是父母中有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养孩子的责任,未成年孩子或者不能自己养活自己的成年孩子去要抚养费,法院是会支持的。
遇到这种情况,咱可以先跟对方心平气和地聊聊,跟他讲清楚养孩子是他的法定义务,必须得给孩子抚养费。但要是对方油盐不进,协商没啥效果,那也别慌。孩子是有权要抚养费的,直接养孩子那一方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用孩子的名义去法院起诉。
起诉的时候可得把证据准备齐了。像能证明孩子和父母关系的材料,还有孩子平时生活花了多少钱的证据,都得准备好。这些证据能说明对方没尽到养孩子的责任,也能证明孩子生活确实需要这笔钱。
要是法院都判了对方给抚养费,可他还是耍赖不给,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很多办法让他掏钱,比如去查他的银行账户,把钱冻结、划走,或者扣他的工资收入。通过这些办法,能保证孩子的抚养费能拿到手。所以,遇到一方不付抚养费的糟心事,别怕,用法律武器维护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