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去会见当事人时,得把相关的法律规定牢记在心。
先说会见程序,要是去见当事人,得带上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还有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案子,在侦查阶段去会见,还得经过侦查机关同意才行。就好比有个门,得拿到许可这个钥匙才能打开。
再说会见权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候,不会被监听。这样就能安安心心地和当事人交流,了解案件情况,还能给他们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那天开始,律师还能和当事人核实有关证据。这就像是给律师一双明亮的眼睛,能更清楚地看清案情。
会见也有纪律,律师可不能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藏证据、毁证据、造证据,也不能让他们串供,更不能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不能干扰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要是违反了这些,那可是要担法律责任的,轻的可能是行政处罚,重的说不定要面临刑事处罚。
最后是保密义务,律师在会见时知道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得好好保密。不过要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打算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还有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这时候就不用保密了。
给律师的建议是,会见前仔细检查相关证件是否齐全,会见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遇到拿不准的情况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这样才能合法、有序地进行会见,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