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和解达成了,也不一定就意味着案子结束了,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执行和解就是在执行阶段,双方就执行的东西商量出一个办法,自愿停止执行程序。
2、要是双方签了执行和解协议,而且都按照协议做完了该做的事,那法院就会把这个案子当作执行完毕来处理。毕竟这时候,法律文书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实现了,执行的目的也达到了,法院就会裁定执行结束。
3、但要是签了执行和解协议,却没做完该做的事,一般来说案子就还没结。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人可以要求恢复原来法律文书的执行,也能就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问题到执行法院去起诉。这种情况下,执行程序会因为申请恢复执行而接着进行,一直到执行完或者出现其他法律规定的结束情况。
4、由此可见,执行和解达成只是执行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案子结没结,得看执行和解协议有没有履行完,还有当事人后面的选择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