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里,举证责任分配有原则。一般是控方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检察机关要拿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这源于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判有罪前,被告人被看作无罪,控方得用充足证据推翻这个假定。
然而,特定情形下被告也要担举证责任。像持有型犯罪,若被告人因持有特定物品被指控,就得证明持有物品理由合法。要是被告提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这类积极抗辩事由,就得为这些事由成立提供证据。因为这些抗辩关乎被告行为合法性,提出者得承担证明责任。
所以,通常被告不用为主张举证。可在特定持有型犯罪,或者提出积极抗辩事由时,被告就有举证义务了。要是被告遇到这类情况,得及时收集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比如相关证人证言、物证等。若自己收集证据有困难,可申请法院协助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