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债务人明明有钱,却故意不还钱,担保人能按照自己担保的类型,采取不同办法来应对。
2、对于一般保证这种情况,按照《民法典》的说法,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简单来讲,在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同时也没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并且还不能确定债务人还不上钱的时候,一般保证人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所以一般保证人可以让债权人先通过打官司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去要欠款。等把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之后,发现还是还不清钱,这时候一般保证人再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3、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有两种选择。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也能直接让保证人在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承担责任之前,可以去收集一些能证明债务人有能力还钱的证据,像银行存款的记录,还有债务人名下房产、车辆这些财产的信息。然后把这些证据拿给债权人和法院看,证明债务人是有能力还钱的,催促债权人向债务人去要钱。
4、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是有权利向债务人要回这笔钱的。可以和债务人协商,或者找中间人调解,也可以去法院起诉,用这些合法的方式,让债务人把自己替他还的钱还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