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案件里,部分原告放弃诉权挺常见的,处理方式如下。
要是部分原告在起诉前就明确说放弃诉权,这其实就是他们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做了处分。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不会再作为原告参与诉讼。法院会审查他们放弃诉权的声明或者意思表示,确定真实有效后,会在法律文书里写明这部分人已经放弃诉权,不会把他们列为案件当事人。
而在诉讼过程中部分原告想放弃诉权,他们可以给法院交书面申请,明确表示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法院会进行审查,要是这个撤诉申请不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还有他人合法权益,就会裁定准许撤诉。之后,这部分原告就退出诉讼,不再参与后面的审理程序。但这并不影响其他原告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
这里要提醒大家,放弃诉权就等于放弃了通过这次诉讼获得赔偿等救济的权利,一般不能再就同一侵权事实再次起诉。不过,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情形,在法定期间内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申请撤销放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