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包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关键阶段。
立案是刑事诉讼开端。公安、检察院、法院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后,会进行审查。要是觉得有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就会立案处理。
接着是侦查阶段,由公安、检察院等侦查机关负责。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抓住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会讯问嫌疑人、询问证人,开展勘验、检查等工作。侦查结束,若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起诉分公诉和自诉。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就会提起公诉,若犯罪情节轻,不需要判刑或可免刑罚,也能不起诉。自诉则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去法院起诉。
审判有一审、二审。法院开庭,在公诉人、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参与下,核实证据、查明案情,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如何量刑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上诉,进入二审。
最后是执行阶段,要把法院生效裁判落到实处。监狱、公安等都是刑罚执行机关,不同刑罚由相应机关执行,保证判决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