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户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却接着交了房租,这种情况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要是房东收了这笔租金,一般就表明双方形成了不定期租赁关系。
2、在这种不定期租赁里,房东和租户都有权利,也得履行相应义务。租赁关系依旧有效,不过租赁期限变成没确定的了。不管是房东还是租户,都能随时解除合同,但得提前在合理的时间通知对方。
3、要是房东不想再把房子租出去,就得提前合理的时间告诉租户,好让租户有时间找新住处;要是租户不想再租了,也得提前合理时间告知房东。另外,原来租赁合同里除了租赁期限这一条款外,其他条款还是有效的,双方都得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比如租户得按原来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租金,房东得按原来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子,并且承担维修之类的义务。
4、要是之后双方想保持稳定的租赁关系,最好重新签一份书面的租赁合同,把租赁期限、租金、双方权利义务这些内容都写清楚,这样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