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房产分割情况多样,处理方式也各有不同。
如果房子是夫妻中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好,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就好比是他个人的“专属宝藏”,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来分。要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结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房产证上写的是付首付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离婚时两人可以先商量怎么分这个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剩下没还的贷款也归他还。不过,结婚后两人一起还的贷款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登记名字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要是房子是结婚后用夫妻两人一起挣的钱买的,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这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像两人共同经营的“甜蜜家园”,一般是要平分的。两人可以自己商量,让一方要房子,给另一方一些钱作为补偿。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比如孩子跟谁、哪一方是女方、有没有人在婚姻中有过错等,然后做出公平的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房子是双方父母一起出钱买的,房产证却只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可以看成是夫妻按照双方父母出钱的比例一起拥有,不过要是夫妻之间有其他约定,就按约定来。离婚时,就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子。
法律建议: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购买和登记等情况要多沟通、多了解,保留好相关的出资凭证等证据。遇到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尽量先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