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家常说的仲裁裁决书执行有效期,准确来讲是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这个时效期间是两年。
2、时效期间这么算:要是仲裁裁决书明确了履行时间,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规定分期履行,那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结束的那天开始算;要是裁决书没规定履行时间,就从法律文书生效那天开始算。
3、申请执行时效和法律里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规定一样。在时效期的最后六个月内,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阻碍,没办法行使请求权,时效就会中止。等中止的原因没了,时效期间接着算。要是在时效进行的过程中,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了履行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那时效就中断。从时效中断的时候起,时效期间重新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