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如果被起诉人不出庭,有几种不同的处理办法。
要是被起诉人收到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到庭,或者在庭审中未经允许中途退庭,法院是能进行缺席判决的。但离婚案件和人身关系相关,有它的特殊性,所以法院一般不会轻易用缺席判决。毕竟婚姻状况没法只靠书面证据来准确判断,还涉及双方感情、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好多事儿,得双方都到庭把情况说清楚。
要是被起诉人因为特殊原因实在没办法出庭,还提交了书面意见,说明了不能出庭的原因,以及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想法,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份书面意见,再结合其他证据来审理和判决。
要是被起诉人下落不明,法院会用公告送达的方式给他送诉讼文书。等公告期满,就当作已经送达,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如果被起诉人没有正当理由,还坚决不出庭,法院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拘传他到庭。不过拘传得经过院长批准,还要用拘传票,直接送给被拘传人。在拘传之前,会跟他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要是批评教育后还是不来,就可以把他拘传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