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过日子的时候,要是有一方不管孩子,不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另一方可以用孩子的名义去法院告对方,要求给抚养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父母对没成年的孩子有养育、教导和保护的责任。就算夫妻还没离婚,只要有一方不养孩子,那未成年的孩子或者没办法自己养活自己的成年孩子去要抚养费,法院是会支持的。
遇到这种情况,得先准备好证据。像孩子平时吃饭、上学、看病这些开销的票据,还有对方明确表示不给钱的聊天记录,这些都能证明孩子生活需要钱,而对方没尽到抚养的责任。接着,以孩子的名义当原告,自己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打抚养费的官司。
法院在处理这类案子时,会综合考虑孩子实际要花多少钱,父母能负担多少,还有当地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给多少。要是法院判了对方给钱,可对方还是耍赖不给,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律来帮孩子拿到该有的抚养费。这样做能保障孩子的生活,也让不负责的父母承担起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