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鼓动其他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否担责要看具体情况。
要是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定提供了服务,鼓动者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权。按照《民法典》,业主得按时交物业费,鼓动别人不交,干扰了物业企业正常经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这时,物业企业能要求鼓动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要是因为鼓动行为,让物业企业收不上来物业费,造成了经济损失,鼓动者还得赔偿。而且从业主群体来说,这也可能侵犯按时缴费业主的权益。按时缴费的业主正常享受服务,鼓动别人不缴费可能使服务质量变差,影响大家生活环境,受影响的业主也能要求鼓动者担责。
不过,如果物业企业没按合同提供服务,像卫生清理不及时、安保措施不到位,业主有权和企业沟通,要求整改。这种情况下,鼓动大家不交物业费可视为集体维权,一般不用担责。但维权得走合法合理的途径,比如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协商,或者去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