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子女,若女方独自抚养孩子,另一方要负担相应费用。下面说说费用的认定和计算。
抚养费用包含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数额确定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20% - 30%给。要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比例能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费用给付方式可以定期给,有条件的也能一次性给。要是一方没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育费。
双方能就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一致,可签订协议。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判决后,若出现原定抚育费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或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