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能否在外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得看是哪种离婚方式。
先说协议离婚,按照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要是自愿离婚,男女两人得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离婚登记。简单来说,协议离婚一般没办法在外地的民政局办,得去双方中一方户口常住的地方。这就好比你要办一件特定的事儿,只能去规定的地方,不能随便找个其他地方就办了。比如一对夫妻常住地在A市,那么他们协议离婚就得去A市相关婚姻登记处,而不能跑到B市的民政局去办。
要是诉讼离婚,情况就不同了。要是夫妻一方离开自己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这个案子就可以由原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就由被告经常生活的地方的法院管;要是被告没有经常生活的地方,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管。所以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在外地的法院打离婚官司来结束婚姻关系。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如果想协议离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去双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要是想诉讼离婚,要弄清楚相关管辖法院的规定,准备好证据等材料,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