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纠纷里,认定欺诈得综合考虑几个方面。
先说欺诈行为,就是有一方故意给对方说些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把真实情况藏着掖着,目的是让对方做出错误的决定。就拿交易来说,有的商家会故意把商品的性能吹得天花乱坠,或者对商品的瑕疵只字不提。
欺诈者还得有欺诈的故意。也就是说,欺诈的一方心里头明白,自己这么做会让对方产生错误的认识,还会顺着这个错误认识去做决定,但他还是希望这种情况发生。像有些商家明明知道商品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却不告诉消费者。
被欺诈的人得因为欺诈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而且这种错误认识和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比如说,消费者听了商家对商品功效的虚假宣传,就真以为这商品有特别的功效。
最后,被欺诈的人得是基于错误认识才做出了相应的行动。比如消费者觉得商品有虚假宣传的功效,然后就掏钱把商品买下来了。
在实际处理中,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是不是存在欺诈。可以通过当事人说的话、书面材料、实物、视听材料这些证据,来证明欺诈行为确实存在。要是能确定欺诈成立,受欺诈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