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中主犯与从犯的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判断主犯主要看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在窝藏包庇罪里,若有人发起窝藏包庇犯意,积极策划并实施相关行为,对犯罪过程起到关键推动和主导作用,就可认定为主犯。像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和财物、协助其逃匿,或者向司法机关作伪证掩盖罪行等起主要作用的人,都应认定为主犯。
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在窝藏包庇犯罪里,从犯可能受主犯指使,实施辅助性的窝藏包庇行为。比如帮忙给犯罪人传递少量财物,却不主动策划和主导窝藏包庇活动;或者在主犯作伪证时,仅起次要配合作用。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行为人具体行为、主观故意以及对犯罪结果的影响力等因素,综合判断主从犯。对主犯,按其所参与、组织或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则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若涉及窝藏包庇罪,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情况。若被认定为从犯,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