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庭外协议一般能作为法院开庭的证据。在民事诉讼里,证据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类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证据包含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庭外协议属于书证,它靠文字、符号、图形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如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内容合法,签署过程也符合法律规定,就满足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要求,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院庭审时会审查庭外协议,判断其证明力大小。要是对方对协议真实性有异议,可能得通过笔迹鉴定、见证人的证人证言等进一步证明。而且,就算庭外协议能当证据,能否实现当事人证明目的,还得看协议内容和案件争议焦点的契合度等因素。
如果想提交庭外协议作证据,要保证协议真实合法。若对方提出质疑,要及时准备补充证明材料。选择合法有效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证据问题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