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起诉时,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交民事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得写清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法院收到起诉材料会审查,符合条件的,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的,七日内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立案后,法院通常五日内把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答辩状。接着进入审理阶段,有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等环节。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通常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要是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能在规定期限内上诉。不服判决上诉期是十五日,不服裁定上诉期是十日。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对裁定上诉的案件,要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终审裁定。
建议当事人起诉前先确定管辖法院,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审理中积极配合法院,遵守程序规定。不服判决裁定要及时上诉,注意上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