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车主名下两辆车发生碰撞,一般而言,交强险不负责赔偿。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保障对象为“第三者”。而同一车主名下两辆车利益主体一致,两车发生事故时,不存在“第三者”受损情况,不符合交强险赔付条件。
但要是两辆车碰撞造成了除这两辆车之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对第三方进行赔付。
另外,若车辆在事故中还投保了其他商业车险,能否获得赔偿要依据具体保险合同条款判断。像车损险,就能对车辆自身损失进行理赔。所以,同一车主名下两辆车相撞时,交强险通常不予赔偿,最终赔偿情况还得结合实际情况和保险条款综合认定。车主遇到这种情况,要仔细查阅保险合同,了解具体的赔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