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大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赔偿责任处理有特殊规则。
要是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不过,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其侵权责任。就像小孩在学校玩时弄坏别人贵重物品,监护人要赔偿。要是监护人平时教育孩子良好,且尽到监管义务,法院可能酌情减轻其责任。
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例如未成年人通过继承等有了财产,侵权后先从他的财产里赔,不够的部分再由监护人补上。
在校园等特殊场合,若学校等教育机构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得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学校管理不善,设施有安全隐患致未成年人受伤,学校要对受害者赔偿。
总体而言,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民事赔偿主要由监护人担责,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还有其他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