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时通常能申请增加被告,不过有条件和要求。
诉讼中,当事人发现有必须共同诉讼的其他被告没参加诉讼,能向法院申请追加。法院会审查申请,认为合理就书面通知被追加的被告参加诉讼;觉得不符合追加条件,就裁定驳回申请。
庭审不同阶段,追加被告的操作和处理不同。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在证据收集和事实查明上便于操作,法院一般会综合考量是否准许。但法庭辩论终结后追加被告,可能打乱庭审程序、拖延诉讼进程,法院审查更严格,只有追加被告对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必不可少,才可能准许。
另外,追加被告要考虑是否影响其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像答辩期、举证期等。若追加使其他当事人需重新准备答辩和证据,法院可能重新指定相关期限。
总之,庭审可尝试申请增加被告,但最终由法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