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里,很多人会关心案件在不同阶段的处理情况。先说说审判阶段,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主动把案件退回检察院。不过,检察院在特定情况下能主动撤回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也有特殊规定。当检察院认为案件需要补充证据时,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能自行侦查。但退回补充侦查是有次数限制的,最多两次。第一次补充侦查结束,案件回到检察院,如果检察院还是觉得证据不够,不符合起诉条件,这时它可以决定不起诉。要是第二次补充侦查后,依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检察院就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
到了审判阶段,如果出现被告人不在案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但这和主动把案件退回检察院是两回事。审判的主要目的是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子进行公正判决,而不是把案件退回。大家要清楚这些规定,避免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产生误解。要是对具体的法律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