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企业通常没办法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求。精神损害赔偿是给那些人身权益被侵害、遭受精神痛苦的自然人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要是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的自然人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要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同样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企业属于法人,是法律创造出来的主体,没有自然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不会像自然人那样感受到精神痛苦。当企业的名誉权、荣誉权等被侵害时,一般会让企业的经济利益受损。这时,企业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还有赔偿经济损失等民事责任,以此维护自身权益,但没办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是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求的。大家可别误以为企业和自然人一样,能因为权益受损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常见的认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