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是破产了,没办法偿还的债务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来处理。
企业得先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法院受理之后,会指定专门的管理人来接管企业。管理人的工作就是把企业的财产清理清楚,确定它们的价值,然后进行处理和分配。
接下来就到了债权申报环节。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申报的时候,得说明债权的金额,还有债权有没有财产担保等情况。
之后就开始进行破产财产分配。管理人会拟定一个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这个方案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还得由法院裁定认可之后才能执行。财产分配是有先后顺序的,首先要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给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补助这些费用进行清偿;再接着偿还除前面说的职工费用之外,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
要是企业的破产财产按照这个顺序清偿完之后没剩的了,或者不够还清所有债务,那么没办法得到清偿的那部分债权就没了,没拿到钱的债权人就得自己承担损失。
也就是说,企业破产还不上的钱,最后会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和规则来处理,企业破产程序结束后,没得到清偿的债权就不用再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