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里有规定,要是离婚后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那是得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
确定抚养费给多少,得综合好多方面。比如得看孩子实际需要啥,像上学、吃饭、看病这些开销;也得看看父母赚多少钱,能负担多少;还有当地物价水平怎么样。如果女方有固定工作挣钱,那抚养费一般能按照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要是养两个或者更多孩子,给的比例能适当多一些,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收入的一半。要是女方工作不稳定,没固定收入,那就参考她一整年赚多少钱,或者和她干同一行的平均收入,按照上面说的比例来定抚养费。要是有一些特殊情况,给的抚养费也能多给点或者少给点。
给抚养费的方式也有不同。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定期给,要是女方条件允许,也能一下子把钱都给了。要是女方没收入或者找不到人,也可以用她的东西来抵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要给到孩子18岁。不过要是孩子16岁以上不满18岁,自己能打工赚钱,生活也过得去,那女方就可以不用再给抚养费了。
要是双方在抚养费上谈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判。要是之后情况变了,像孩子生病了、上学费用变高了,实际花的钱比原来定的抚养费多,孩子可以让有能力的妈妈多给点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