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聘礼退不退,得看具体情况,法律上是有明确说法的。按照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有三种情况给了聘礼的一方能要求把聘礼要回去。
要是两个人只是办了婚礼热热闹闹一场,可就是没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给聘礼的那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把聘礼退还。通俗来讲,就是没通过法律正式成为夫妻,这聘礼就可以要回来。
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两人去登记结婚了,可是实际上根本没在一起生活过。都登记成合法夫妻了却没一起过日子,那离婚的时候给聘礼的一方就可以主张把聘礼拿回来。
另外,要是在结婚前给了聘礼,结果因为给聘礼导致给的那一方生活变得困难了,这种情况下也能要求返还。这里说的生活困难,就是离婚后依靠个人财产还有分到手的财产,都没办法在当地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不过得是以离婚为前提,才能提这个要求。
在实际的法院判决中,法官会综合好多方面来判断要不要返还聘礼,返还多少。比如双方一起生活了多久、有没有孩子、是谁的过错导致离婚、聘礼给了多少以及这些钱都花到哪儿去了。要是两人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还有了孩子,那聘礼可能就不用全退,甚至有可能不用退。
所以啊,如果遇到离婚聘礼退还的问题,建议先和对方心平气和地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赶紧咨询专业的律师,看看自己的情况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条件,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