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犯罪行为的时间,对定罪量刑十分关键。下面从几个重要方面来介绍。
既遂时间,不同犯罪有不同判定标准。行为犯实施完法定构成要件行为就算既遂,像脱逃罪,行为人摆脱监管控制那一刻,犯罪就既遂了。而结果犯要以犯罪行为造成法定危害结果的时间为准,比如故意杀人,被害人死亡时间就是既遂时间。
着手时间,指犯罪行为开始对法律保护的权益产生现实、紧迫的危险。比如入户盗窃,进入他人住所开始翻找财物时,就进入着手阶段;抢劫犯罪中,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行为时,才算着手。
持续时间方面,继续犯的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会在一段时间内一直存在。例如非法拘禁罪,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开始,到解除限制为止,这整个时间段都是犯罪持续时间。状态犯则是犯罪行为结束后,不法状态持续,像盗窃罪,盗窃行为完成后,财物被非法占有状态会持续,但犯罪行为本身已结束。
另外,犯罪还有预备阶段,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时间就是预备时间,比如为杀人准备凶器、踩点等。最后,还要结合追诉时效判断,依据犯罪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一般就不再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