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关心和银行签的电子协议有没有效。其实,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民法典》说了,签合同可以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像合同书、信件这些能把内容实实在在呈现出来的,就是书面形式。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能呈现内容,还能随时查看的数据电文,也被视为书面形式。
电子协议要有效,得满足几个条件。首先,签协议的人得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能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其次,双方得是真心实意签协议,不能有欺诈、胁迫这些情况。最后,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另外,《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盖章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有这些要求: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得是签名人专有的,签名时只能由签名人控制,签名后不管是电子签名还是数据电文内容形式有改动,都能被发现。只要银行和客户签的电子协议符合这些条件,那就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