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一方反悔了,那双方就没办法通过协议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然后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另外,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一方反悔,另一方还坚持离婚,那坚持离婚的这一方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会看双方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然后再做判决。要是存在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况,调解也没用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不想继续维持婚姻的一方,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