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起诉里,双方出庭情况不同,后果也大不一样。离婚官司和别的案子不一样,它牵扯到身份关系,得听听夫妻双方心里咋想,所以一般都要求本人亲自到法庭。
要是原告没去开庭,法院就会按撤诉来处理。这就好比你去商店买东西,刚进商店又突然走了,这次买卖就黄了。撤诉意味着这次离婚诉讼结束了,原告之后要是还想离,就只能重新起诉。
要是被告没出庭,法院会看具体情况处理。要是被告收到传票却没正当理由不来,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判决。但这就像少了一只翅膀的鸟,法院没办法全面了解夫妻的婚姻状况、财产咋分、孩子归谁养等事儿,有可能导致判决不太公平、准确。
要是夫妻双方都没出庭,通常法院会按原告撤诉处理,毕竟是原告主动发起的诉讼,他不出庭就相当于不想打这场官司了。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像双方因为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实在来不了,还向法院交了证明材料,法院也会灵活处理,把案子往后推一推,等双方能来的时候再接着审。
法律建议:夫妻要是决定打离婚官司,最好都按时出庭,把自己的想法和要求说清楚,这样才能让法院更公正地处理问题。要是真有特殊情况来不了,一定得赶紧跟法院说明,并且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