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得分不同情形来处理。
要是所卖的房子是妻子个人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财产的所有权人对自己名下的不动产,本来就有占有、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这些权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妻子不需要经过丈夫同意就能把房子卖了,而且这个买卖是合法有效的。
但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要是妻子擅自把房子卖了,丈夫可以通过下面这些办法解决。
一种情况是,假如买房的人构成善意取得。也就是买房的人并不知道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是以合理的价格买下房子,还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这种时候,房屋买卖就有效,丈夫没办法把房子追回来,但可以要求妻子赔偿自己的损失。
另一种情况是,要是买房的人不构成善意取得,丈夫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让买房的人把房子还回来。不过,如果买房的人已经付了部分或者全部房款,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全面考虑各方的利益,平衡买卖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