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能不能拿到对方给的赔偿款,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如果是因为对方有法定的过错情况才导致离婚的,那没有过错的一方就有权利要求对方给损害赔偿。
这里说的法定过错情形有不少。像重婚,就是明明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就是和别人长期稳定地住在一块儿;还有实施家庭暴力,动手打人或者用其他暴力手段对待家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不好好照顾家里人甚至不管不顾;另外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要是对方有这些情况,没过错的那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去法院告,要求损害赔偿。这个赔偿呢,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物质损害赔偿就是赔实际损失的那些钱;精神损害赔偿得综合考虑对方错误的严重程度、事情造成的后果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这些来定。
要是俩人是协议离婚的,而且在离婚协议里写好了赔偿的事儿,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那没过错的一方就可以按照协议找对方要赔偿款。不过要注意的是,这个赔偿请求得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来。如果没过错的一方是主动起诉离婚的原告,就得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同时提赔偿;要是没过错的一方是被告,不想离婚也没提赔偿请求,之后可以另外再起诉;要是被告一审没提,二审才说,法院调解不成的话,就得在离婚后一年内再去起诉。
法律建议就是,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要是签离婚协议,找专业律师把把关,确保协议合法有效,这样才能保障自己拿到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