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执行阶段要是诉讼保全到期了,得按照不同的保全措施来想应对办法。
要是采取的是查封、扣押、冻结这些财产保全手段,就得去申请继续保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还有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要申请延长保全期限,法院得在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到之前,办理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手续,而且继续保全的期限不能超过之前定好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一半。也就是说,在保全期限快到的时候,当事人要赶紧给法院交书面申请,说清楚继续保全的理由,还得提供相关材料。
2、要是案子已经到执行程序了,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而且把钱都还上了,那保全到期后法院就会解除保全措施。但要是被执行人还没还钱,申请人接着申请保全,就能防止被执行人把财产转走,保证后面的执行工作能顺顺当当进行。要是没及时去申请继续查封,等保全措施自动解除,被保全的财产就可能被转走或者被处理掉,这样债权人的权益就可能实现不了。所以,申请人一定要注意保全期限,在到期前按规定去办继续查封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