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一个月,通常是可以算进刑期的。《刑法》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可折抵刑期。管制的话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则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拘留属于先行羁押措施,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时间能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举个例子,要是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前被刑事拘留了一个月(按30天算),执行刑期时就会减去这30天。
但要是案件出现被撤销、不起诉等情况,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最终没受到刑事处罚,那也就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了。所以,要是遇到被刑事拘留的情况,当事人及其家属要留存好相关羁押证明,确保后续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若对刑期折抵有疑问,可以随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