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后冷静期内,夫妻能修改离婚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三十天是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要是夫妻对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内容有了新想法,达成了新共识,就可以修改离婚协议。
修改时,夫妻要一起商量,重新拟定协议内容。之后带着改好的协议,再去婚姻登记机关确认。要是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新协议,等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一起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而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不过,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反悔了,不想继续修改协议或者按新协议离婚,也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夫妻在修改离婚协议时要慎重考虑,确保双方都达成一致,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