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已过,当事人可按以下方式行使抗辩权。
程序上,当事人要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若在二审才提出,法院一般不支持,除非有新证据证明对方请求权已超诉讼时效。书写答辩状或当庭答辩时,要明确指出对方请求已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
实体方面,要拿出相关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已过。比如,有明确债务履行期限,且能提供债权人在期限届满后长时间未主张权利的证据,像无催讨记录、未达成新还款协议等。要是债权人主张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债务人可反驳,证明不存在让时效重新计算或暂停计算的情况。
要留意,当事人没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能主动用诉讼时效规定裁判。一旦成功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对方实体权利不消灭,但会失去胜诉权,债务人可不用履行相应义务。所以,当事人若想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要及时在一审提出,并且积极准备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