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同居后分手的财产纠纷,要区分不同情形。
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像同居前取得的,或因人身损害获赔、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归该方个人。另一方想分割,通常得不到支持。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分割时,先看有无协议,有协议就按协议来。没有协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同居期间出轨等有重大过错,分割财产会向无过错方倾斜。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按各自应承担份额分担。
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分割,要结合出资、登记情况等综合判断。一方出资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认定为出资方个人财产。但另一方有出资证据的,可能根据具体贡献分割。
遇到这类财产纠纷,尽量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