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时谁是在先权利,可以从下面这些方面入手。
著作权比较特殊,作品创作完成时它就自动产生了。要判断著作权是不是在先权利,可以看作品的创作时间证据,像创作手稿、设计文档、电子数据存证这些。要是能证明在商标申请日之前,作品就已经创作好了,而且著作权人能证明自己对作品有合法的著作权,那著作权就是在先权利。举个例子,对于美术作品,作者如果保留了创作过程中的草图、初稿等原始资料,就能证明创作时间比商标申请时间早。
商标权得根据商标申请和授权的时间来定。商标要获得授权,得经过申请、审查、公告等一系列程序。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申请日期很关键,如果商标申请日比著作权作品创作完成的日期晚,一般来说著作权就是在先权利。反过来,如果有比较可靠的证据表明商标申请日早于著作权作品的形成时间,那商标权就是在先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要是发生了争议,一方想保护自己的在先权利,就得承担举证责任,拿出有效的证据来证明权利形成的时间,这样才能确定权利的先后顺序,解决权利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