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通常是谁请律师就由谁来付律师费。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打官司追债时,律师费能让败诉方承担。
要是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条这类书面材料里写明了,一旦发生纠纷,败诉的一方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那起诉的时候,胜诉的一方就可以按这个约定,要求败诉方支付律师费,法院一般会认可双方的约定,支持胜诉方的这个请求。
除了约定,还有法律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况。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件,债权人因为债务人不合理地处理财产才行使撤销权,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律师费等必要开销,就该由债务人出。
如果起诉时想让对方掏律师费,就得拿出一些证据,比如和律师事务所签的委托代理合同,还有律师费发票,这样才能证明律师费确实花了,以及具体花了多少钱。所以起诉的时候,可以在诉讼请求里明确提出来让对方承担律师费,但最后法院会不会支持,还得看具体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