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的各类合同里,违约情况并不少见,违约赔偿金的问题也常常让人头疼。《民法典》没有明确写出违约赔偿金的具体上限,这就给了合同双方一定的自主性。大家在签合同时,既能够商量好一方违约时给对方支付的具体违约金数额,也能约定计算因违约产生损失赔偿额的办法。
要是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少,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反过来,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高太多,同样能请求相关机构适当减少。在实际的司法处理中,一般会以实际损失作为基本参照,同时看看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有没有犯错以及预期能得到的利益等情况,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做出判断。通常来说,要是违约金超过了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可能会被认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这其实提醒我们,在签合同约定违约金时要合理。如果你是守约方,发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增加。而如果你是违约方,觉得违约金过高,也别默默承受,要勇敢地提出减少的请求。违约赔偿金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带有一定惩罚性但不是主要目的,所以大家在合同事务中要多留意,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