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女朋友相处时,不少人觉得两人关系亲密,性行为方面就不会牵扯到强奸犯罪。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男女朋友之间也会构成强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强奸罪就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这些办法,强行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强奸,就看性行为是不是违背了女性的意愿。
哪怕两人是男女朋友,要是男方采取暴力手段,像殴打女方,或者威胁女方,让女方不敢或者不能反抗从而发生性关系;又或者男方用灌酒、下药的办法,让女方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下发生性关系,这都属于强奸。在法庭实际判案时,判断是不是违背妇女意志,要把很多情况综合起来看。比如两人平时的关系怎么样,事情是在什么环境下发生的,还有女方事后是什么态度。
要是女方一开始是自愿和男方发生性关系的,后来因为别的事情反悔了,又去告男方强奸,但拿不出证据证明男方用了强迫手段,那法院是不会认定男方构成强奸罪的。
给男女朋友提个醒,在亲密接触的时候,一定要充分尊重对方的意愿。别以为关系近就可以为所欲为,一旦做出不恰当的行为,很可能就会触碰法律红线,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所以,在亲密关系里,尊重和沟通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