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对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有异议,要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来。要是双方没约定异议期限,异议方得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提出。
法律没明确“合理期限”是多久。在司法实践里,得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确定。法院一般会考虑合同性质、交易目的、交易习惯和履行状况等因素。
要是当事人没在约定的异议期限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还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其合同解除无效的主张。
因此,收到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且有异议时,要及时按约定或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法律措施,这样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解除行为无效。同时,要注意保留好通知、合同等相关材料,以便在后续法律程序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