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后没继承遗产,一般不用偿还其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要以拿到手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去清偿去世一方本来应该缴纳的税款和欠下的债务。要是超过了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要是继承人放弃了继承,那对被继承人该缴的税款和欠的债务就不用负责偿还了。
如果配偶没有继承去世一方的遗产,就说明他没从逝者那里得到财产好处,那自然也没有义务用自己的钱去还逝者的债。不过呢,有特殊情况。要是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算没继承遗产,在世的一方还是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这类共同表达了借钱意思的债务;另一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债。
简单来说,配偶没继承遗产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不用还;要是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得接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