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能不能对诈骗和敲诈勒索合并处罚,得看具体案子的情况。
诈骗就是有人起了坏心思,想把别人的钱财据为己有,就通过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办法,从别人那儿骗来数额不小的公私财物。敲诈勒索呢,也是怀着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被害人进行恐吓、威胁,逼迫人家交出财物。
要是有人既实施了诈骗,又进行了敲诈勒索,这两个行为彼此是独立的,那就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数罪并罚的规定来办。就是在法院还没最终宣判之前,这个人犯了好几个罪,如果没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那就要在这些罪行的总刑期以下,单个罪行里最高刑期以上,综合考虑决定具体要执行的刑期。
不过,如果诈骗和敲诈勒索这两种行为有牵连,就像手段和目的之间的那种联系,在司法实际操作中可能就会按照牵连犯处理。通常是按照其中处罚更重的那个罪名来判,而不会把两个罪合在一起处罚。
所以说,能不能合并处罚得看具体情况,关键就看这两个行为是不是各自独立。最后怎么样判,得由司法机关根据掌握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