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无证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规定,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就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与食品添加剂,还有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到一万元,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要是明知对方从事无证食品经营,还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若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提供者要和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实际执法时,监管部门会结合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确定具体处罚。要是当事人对处罚结果不满,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所以从事食品经营,一定要先取得经营许可,避免违法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