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和孩子断了联系,想恢复和孩子的联系,有这些法律途径可走。
要是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对探望孩子的事说得明明白白,可对方却不让行使探望权,这其实是违法的。先别着急上火,心平气和地跟对方聊聊,你得告诉对方,去看孩子是你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且孩子成长过程中,有你的陪伴也很重要,好好商量重新定个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
要是和对方沟通没啥效果,那就找第三方来帮忙调解。可以找孩子住的地方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让他们来当这个中间人,在你们之间协调协调,说不定能让双方就探望孩子的事达成一致。
要是前面这些办法都不管用,还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可以对那些不配合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人或者组织,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不过不能强迫孩子配合探望。
还有个情况得注意,如果在和对方沟通还有后面执行的过程中,发现对方阻碍探望孩子的行为对孩子成长不好,那就要留个心眼,把相关证据收集好,然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给孩子一个更有利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