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侵权时,责任承担要分情况判断。
当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并且符合委托要求时侵权,一般由委托人承担侵权责任。在委托代理关系里,受托人行为相当于委托人行为的延伸,按照代理法理,委托人要对后果负责。就像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运输货物,受托人按要求运输时因意外致使他人财产受损,这时委托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受托人超越委托权限,擅自实施行为导致侵权,通常由受托人自行承担责任。因为超越权限的行为并非委托人意志的体现,所以不应由委托人负责。例如,委托人只让受托人售卖商品,可受托人却以委托人名义与他人签订额外的服务合同并引发纠纷,受托人就得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受托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侵权,即便在委托权限内,委托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受托人追偿。比如受托人受委托保管财物,却因疏忽大意没妥善保管,致使财物丢失损坏,委托人赔偿后能向受托人追偿。遇到这类情况,相关方要及时收集证据,明确责任归属,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