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里“同居”的认定要考虑很多方面。先说时间方面,这里要求双方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可不是那种短暂、偶尔待在一起的情况。而且这个持续也不是说一刻都不能间断,而是在一定时间内有相对固定的共同生活状态。
生活状态上也有要求,双方要像夫妻那样共同生活,像一起吃饭、睡觉,相互照顾,形成比较紧密的生活共同体。举个例子,两个人一起住在一个地方,日常生活里吃饭、休息这些活动基本都是同步的。
还有对外关系,两人对外要呈现出类似夫妻的关系。比如在社交场合用夫妻的名义称呼对方,一起去参加亲朋好友的活动等,让周围人觉得他们就是夫妻。
这里要特别注意,同居和通奸是不一样的。通奸就是偶尔发生婚外性行为,没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的特点,不满足破坏军婚罪里“同居”的认定。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某人跟现役军人的配偶出现了上面说的这些符合“同居”特征的行为,那就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了。